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定于2020年5月21日举行人才测评体能测试(游泳),请参加合肥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及时领取《测评通知书》,具体测评时间、地点以通知书为准。
四、《测评通知书》领取
《测评通知书》领取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—5月20日(星期二、星期三),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2:00—5:00。
领取地点为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一楼大厅窗口(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)
五、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
1.考生须佩戴口罩,持安康码绿码,携带有效身份证件(第二代身份证、临时有效身份证,护照)和《测评通知书》参加测评。其他证件无效,不得入场。到达考点后须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入场验证工作。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。
2、测试项目为:50米游泳(考生自备毛巾、泳帽、泳镜、泳衣),各种泳姿均可,游完50米视为专业测试合格,得40分,按照测试完成时间进行排名,按照排名1:3进入资格复审、面试。
3.考生须按照考点工作人员要求将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,已带入考场者,若不按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进行存放,对考生按违纪行为处理。
4.考生须在测评开始前30分钟内到达考场,不得提前,测评开始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。已考完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,不得再返回考场续考。
5.考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,自觉维护测评秩序。
6.有测评违纪行为的考生,其相关科目成绩无效;有作弊行为的考生,其当次测评成绩无效;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测评的考生,取消其测评资格。
7. 未及时领取《测评通知书》或未参加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另作说明;
联系电话:62799219
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
2020年5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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