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》(皖政办〔2011〕49号)文件精神制定《安徽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认定安徽家康母婴护理有限公司、安徽靓妈家庭服务有限公司、合肥良霞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员工制服务企业资格,复核认定安徽省大海家政保洁服务有限公司、合肥华嫂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二家企业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资格。现面向社会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8日-15日,公示期间若对以上有异议,可向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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